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济宁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经标准查新、论证审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济宁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见附件)。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时间进度和要求,认真做好标准的组织起草、管理协调、意见征集等工作,确保地方标准的质量和水平,按规定程序完成标准制定工作。
附件:2021年度济宁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表(第二批).docx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