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6年度质量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中心、人力资源部,济宁太白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6年度质量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1. 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省市职称政策规定,认真组织本县(市、区)、本部门(单位)质量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 2. 申报人员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填写申报材料并逐级提报审核。各部门请及时与“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高级审核)”建立单位路径,便于初审。 3. 各呈报部门安排专人于9月21日之后(电话沟通),将全部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待审核全部通过后,申报人员于2026年10月20日17:00前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电子版材料一次性提交审核。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济宁市省运会指挥中心F0521室 联系电话:0537-3321795
附件: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6年度质量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