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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6年度质量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0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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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中心、人力资源部,济宁太白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6年度质量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1. 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省市职称政策规定,认真组织本县(市、区)、本部门(单位)质量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

2. 申报人员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填写申报材料并逐级提报审核。各部门请及时与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高级审核)建立单位路径,便于初审。

3. 各呈报部门安排专人于921日之后(电话沟通),将全部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待审核全部通过后,申报人员于2026102017:00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电子版材料一次性提交审核。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济宁省运会指挥中心F0521

联系电话0537-3321795

 

附件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6年度质量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910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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