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 | 1 | 鲁济宁知法裁字[2026]15号 | 山东金驰食品有限公司与徐州黄峰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之间“大米包装袋”(专利号:ZL202430007000.9)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 徐州黄峰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存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事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山东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办法》第十四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之规定 | 徐州黄峰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91320322MA1MP3CN86 | 易际义 | 责令被请求人徐州黄峰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大米包装袋”(专利号:ZL 202430007000.9)外观专利权产品的行为。 | 2026.8.5 | 立即执行 | 行政诉讼 | 无 | 济宁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