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东省标准化条例》《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示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终止1项济宁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和废止24项济宁市地方标准。
特此公告。
附件:济宁市地方标准公告(2026年第1号).pdf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