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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举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宣贯培训筑牢全市药品安全监管防线

发布日期:2026-07-22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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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落地实施,7月20日,济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任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条例专题宣贯培训,特邀国家药监局《条例》宣讲团、国家药监局高级研修学院三部张体灯主任现场授课。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延文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议强调,全市药品监管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学习贯彻新版《条例》的重大意义,将条例学习运用作为监管干部必修政治课程。
    会议要求,一是精准把握条例修订核心要点。深入研读药品主体责任细化、药品全程追溯管理、网络售药监管、行业终身禁业、行刑衔接等新增及调整条款,厘清新旧法规条文差异,破解以往执法定性难、处罚裁量标准不统一等实操堵点。二是立足济宁监管实际补齐履职短板。对照条例全新规定梳理日常巡查、稽查办案等工作薄弱环节,针对性化解基层监管实操难题,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构建一体化监管体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排查化解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守牢群众用药安全底线。
   全市各县市区药品监管、法规、稽查业务骨干,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以及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相关代表共计千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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