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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停车收费!这份提醒告诫函请收好

发布日期:2026-06-23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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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停车场经营业主: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停车收费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就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所有经营性停车场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收费公开透明。经营者应在停车场车辆出入口或场内缴费地点等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公示牌要明确标注收费性质、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单位、相关优惠减免政策等内容,不得污损、破坏、遮挡收费公示牌,自觉接受车主和社会监督。

二、严格执行停车服务收费有关价格政策。1、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性停车场,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要严格落实停车费优惠政策。2、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经营性停车场应按照合法、公平、诚信原则,综合考虑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并严格执行既定收费标准。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请各停车服务经营主体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收费标准执行、明码标价公示、计费系统设置、惠民政策落实以及投诉举报处理等方面问题,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四、从严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凡是不按规定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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