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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集保健类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全市保健类食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类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范围 1.非法添加方面。声称具有控制体内脂肪、维持血糖水品、维持血压、血脂健康水平等功能的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和其他非食用物质问题;糖果、饮料、运动营养等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非食用物质或只可用于保健食品原料的问题。 2.虚假宣传方面。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组织旅游、网络经营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诈骗老年人;保健类食品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普通食品非法宣称具有减肥、壮阳、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网络经营保健类食品虚假宣传、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等问题;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标注注册或备案保健功能目录以外保健功能、疾病预防治疗作用,普通食品标签标注减肥、壮阳、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及疾病预防治疗作用等违法标注行为。 3.违法广告方面。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内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发布保健类食品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 2.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或通过“济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投诉举报”专栏提交。 3.邮件举报:信函邮寄至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F0579室(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邮编:272000),信封请注明“保健类食品问题线索”;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bjlsptcwt@163.com并注明“保健类食品问题线索” 4.来访举报:直接前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四、有关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违法线索征集。提供线索时须完整提供涉事主体信息、具体违规事实、发生时间、地点等要素。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违法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将对举报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对问题线索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通告。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