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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计价秤新规实施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电子计价秤销售、使用、维修单位,各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广大经营业户及消费者们:“秤”,禾为本、平为魂,有公平,交易才有诚信。小小一台秤,连着菜篮子,关乎大民生。为整治作弊鬼秤、缺斤短两等计量乱象,守护群众消费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2184-2025《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已于2026年1月8日正式实施,JJG 1204-2025《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将于2027年1月8日实施。为确保新规平稳落地、过渡期有序衔接,督促经营主体自查自纠、规范用秤,现结合我市实际,就相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适用范围
二、本次新规三大核心变化
1.开壳锁机 授权解锁电子计价秤外壳一旦被非法打开,设备将自动锁死、无法正常称量计价;只有授权专业人员通过高保密性动态密码才能解锁,从物理层面杜绝私自改装、加装作程序的可能。2.唯一身份 全程可溯每台秤具备独立唯一的身份信息,生产、检定、维修、监管全环节信息同步至全国电子计价秤智总计量监管平台。强制检定和日常监管时,可通过平台核验产品信息,核查信息不符的,直接认定为假冒或无证产品。3.三码一封,缺一不可 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和防拆铅封必须完整有效,缺少任意一项的电子计价秤不予检定合格,不得用于贸易结算。三、三个时间节点(新旧设备过渡政策)1.2026年1月8日 新生产的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必须全部符合新规技术要求。严禁采购、销售、使用老旧非标、可改装、无溯源设备。 2.2027年1月8日 新规实施前已检定合格的非联网旧秤,可正常使用至检定周期到期,无需提前报废,到期后不得续检,必须更换为新规合规秤。全市范围内新增、更换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必须采购符合新规要求的产品。 3.2030年1月8日 2030年1月8日前现有经检定合格的网联式电子计价秤,可继续使月至2030年1月7日:2030年1日8日起,全市所有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必须全面符合新规要求。
四、各类主体明确告诫要求
(一)销售商家1.严格进货查验,建立进销台账,杜绝售卖非标、改装、无溯源秤具。 2.2027年1月8日起,严禁销售不符合JJF 2184-2025要求的电子计价秤。 3.严禁销售无型式批准证书、无唯一身份标识、铅封破损的电子计价秤。 4.严禁销告具备作弊功能的“鬼秤”。 (二)维修商家1.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开展维修业务。 2.严禁提供拆机、改参数、加装遥控、破解锁机等作弊服务。 3.2027年1月8日起,不得维修不符合JJF 2184-2025要求的非网联电子计价秤。 4.维修后必须保证三码一封完整有效,并按规定上传维修信息至全国智慧计量监管平台。 (三)市场开办方1.落实谁开办、谁负责的主体责任。 2.建立场内秤具台账,统一登记、统一报检、统一管理。 3.常态化自查自纠,及时清理不合格、过期、改装秤具。 4.足额配置公平秤,公示投诉举报方式。 5.2027年1月8日起,新增或更换的电子计价秤必须是符合新规要求的产品。 (四)使用单位(个体工商户/流动摊贩等)1.对在用电子计价秤开展全面自查,主动清理淘汰不合格、超检定周期、铅封破损的秤具。 2.2027年1月8日起,新增或更换的电子计价秤必须是符合新规要求的产品。 3.目前在用的旧规秤在检定有效期满后,必须更换为新规合规电子计价秤。 4.严禁使用:未经检定、超期未检、检定不合格、铅封破损、私自拆机改装的电子秤。
五、合规选购指南与维权指引(一)如何选购合规电子计价秤 1.查看铭牌 铭牌上必须清晰标注“依据型式评价大纲:JJF2184-2025”的字样,确认产品取得有效型式批准证书。 2.核验身份 使用微信扫描电子计价秤铭牌上的二维码,跳转至全国电子计价秤智慧计量监管平台,核对铭牌信息与平台登记信息是否一致。 3.检查铅封 检查机身自带的防拆铅封是否完好,无破损、撬动痕迹。 4.现场测试 开机测试称量精准度、归零灵敏度,确认无卡顿、无偏差、无隐藏功能。 5.正规采购相关票据。 从正规渠道采购,向商家索要型式批准证书、购物凭证,留存好相关票据。 (二)遇到问题如何维权 消费时注意查看经营者电子计价秤是否加贴有效检定合格标识、铅封是否完好;如发现“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行为,请保留好消费凭证,及时拨打12315或者12345热线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请各相关单位和经营户切实履行计量法定义务,对照上述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落实新规要求,坚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主动参与诚信计量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共同营造公平公正、透明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