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下达《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等5项济宁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市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宁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下达《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等5项济宁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见附件)。 请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按照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并监督起草单位做好标准的起草、意见征集等工作,加强工作协调,确保地方标准的质量和水平,按规定程序完成标准制定工作。
附件:2024年度济宁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表(第一批)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9日
附件 2024年度济宁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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