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电梯维保单位告知性登记公告
(2024年7月11日)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实施好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告知性登记制度的通知》(鲁市监特设规字〔2019〕6号)相关规定要求,为强化全社会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监督,方便电梯使用单位有效查询和选择有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现对在我市已办理电梯维护保养告知性登记的单位进行公布(详细信息见附件)。后续,我局将根据电梯维保单位告知性登记办理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附件: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