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对《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的通知〉》(济市监字〔2022〕18号)的后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3-06-21 09:16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及原因

    2022220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印发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的通知》(济市监字〔202218),对于提升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对《规范》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价和总结,深入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从而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和意见建议,得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结论。由于该文件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对其实施后评估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规范》印发后,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按照科学统筹、公正公开、高效便民原则,进一步增强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规范性。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导调度,同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市对县产品质量安全评议考核,确保《规范》贯彻落实到位。

3.评估过程

    为了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及时掌握《规范》的实施情况,我局根据相关要求开展了《规范》实施后评估工作,利用常态化督导检查、书面调研、产品质量安全专家论证等形式,对文件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情况进行评估,最后提出评估意见。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1.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规范》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不存在妨碍公平竞争的内容、不会影响社会稳定,风险可控。

2.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该文件征求了市局法规科、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研究院、综合执法支队等相关科室、直属单位意见建议,《规范》实施以来,我市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我市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到促进作用。

3.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合理性、可操作性、实效性)

《规范》是我市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重要文件,紧紧围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规范开展这一核心任务,着力构建今后一段时期我市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的架构,具有较强的合理性。

《规范》7部分60条内容详细,对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职责分工明确,措施切合实际、易于操作。

《规范》印发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规范》为指导性文件,严格落实全过程全链条监管,2022年度产品批次合格率为94.92%,全市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规范》对于有效提升全市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4.存在的问题

经评估,未发现该文件存在实质性问题。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1.评估结论

该文件是全市规范性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行动纲领,具有指导意义。该文件执行情况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全市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建议继续执行。

2.对问题和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是持续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围绕重点工业产品及往年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产品,紧盯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充分利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措施,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效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规范整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严查处,坚决避免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是提高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完善企业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在抽查过程中选择先进的设备和仪器,并及时将抽查所得的数据和结果录入系统,辖区内监督抽查结果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利用信息化手段科学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

三是深入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加大审核、调度力度,提高系统上传材料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督促各县(市、区)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减少申请退回、修改次数,提高工作时效。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