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我局坚决贯彻落实济宁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依法行政为基本要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治体系,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法制工作视频会议及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暨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宣传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获评山东省“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两名同志分别获评济宁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及济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期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项工作任务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列入《2021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局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推动破解实际难题。 2021年9月28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迎接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书国带领督察组一行3人来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迎查期间,及时报送各项迎查材料,分管领导当面向督察组汇报了我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并按要求报送了抽查的执法案卷。 二、全面提高认识,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 2021年先后7次召开党组会,领导班子开展8次法治集体学习,研究制定了《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成立专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主动谋划推动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延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实践》为主题,对全局干部做专题辅导;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相关解读。 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人严格履行岗位法治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市市场监管局对法治建设工作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实现清单管理,每月、每季度均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工作按步骤及时开展。按时间节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报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按程序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并主动在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办理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2021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1件,为鱼台高塘驴肉馆诉我局曝光其违法行为一案,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延文代表市场监管局到鱼台县人民法院出庭应诉, 一二审均胜诉;行政复议案件11件,已结案的6件案件中3件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1件处罚裁量案件调解后终止,1件经申请人书面申请终止,1件维持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主动担当,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2021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党组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法制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会议精神等法治建设重要文件、讲话,还依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大讲堂学习了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注重培养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 市市场监管局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强化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的运用。一是按要求组织开展干部述法工作。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述职中将法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二是坚持常态化开展市场监管大讲堂活动,每期由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专题业务法律知识讲座。2021年举办6期,30位局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处罚法》、化妆品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药品管理法》及监管实际等主题分别进行讲解,提升了干部整体法律素养。三是积极参加法治能力考查测试。2021年组织全员参加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促进了知识更新和素质提高。同时积极参与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在开展的“监管强手、办案高手、检测能手”评选中,将法律知识考试作为必考项目,以业务比武促进法律知识学习运用。 五、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 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1年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执法中。坚持法治集中宣教与常态化普法相结合,创新手段开展社会普法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引导生产经营企业提升守法自觉。2021年重点开展了《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新修订实施的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创新普法手段,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主动开展以案释法,推出了“市场监管 法宣在线”、普法专题栏目。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监管、医疗器械安全等热点,在线及时开展以案释法,在公众号和新闻媒体上公布了一系列执法查办的典型案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醒经营者守法经营,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继续制作“市小宁来说法”系列普法宣传卡通短视频,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利用短视频平台、城市公交车电子广告进行播放,广泛传播普法内容。 六、依法决策,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我局不断完善决策制度,规范行政决策,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我局现有公职律师1名,在《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公职律师在参与起草、论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工作职责,建立了公职律师参与合法性审查的制度。 在办理规范性文件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积极探索依法决策新路径,充分听取、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建议,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6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程序,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部门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召开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会,并由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多措并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着力推进综合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推进市场监管工作全面提升。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案件审核等执法监督制度,不断规范执法过程公示制度,在门户网站设立抽检公示、行政执法曝光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专栏,将监督抽检结果、行政处罚结果及相关执法信息及时公开。制定公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要素清单、审核流程图,完善法制审核的内容、方式,办理的案件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查,重大复杂案件依程序进行集体讨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开展执法信息化建设。济宁市场监管局承担了济宁市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我局配备了40套胸卡式执法记录仪、移动便携式打印机、流量卡等设备,价值12万余元。组织执法骨干学习运用网上办案系统和移动执法设备,并案件进行录入。“网上办案+移动执法”系统的运用,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运行的良好体现,推动了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有效破解了行政执法案件处罚过程不透明等难题,防范了执法风险,提高了市场监管执法的公信力和效能,为“智慧执法”构建起了扎实的基础数据支撑。三是用好处罚强制系统,及时完成案件系统录入。我局持续推动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将2021年度行政处罚与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山东省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网络运行系统办理。2021年度,我局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数量102件。四是聚焦执法办案,严打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以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为重点,主动出击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2021年度济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结案102件,罚没款458.61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件。五是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法治思维强化公平监管。落实“免罚轻罚清单”,为全市90万余家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提供更加宽容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清单实施至今,市、县适用免罚清单案件160件,涉及免除处罚金额937.7万元;《法治日报》《光明日报》对太白湖新区市监局“免罚清单”案例进行专题报道。 八、强监管严执法护民生,成效显著 一是公平竞争继续不断规范。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抽查各类政策文件946件。出台《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反不正当执法,全力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入选全国“十三五”期间直销监管执法优秀案件1件、全国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典型案例1件。2件广告案例列入省局“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成功举办济宁市公益广告大赛。二是安全监管基础稳定向好。2021年“铁拳”行动聚焦民生十二大领域,共立案566件,结案525件,货值116.32万元,罚没金额750.3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8件。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违法案件1257件,罚没款1081.88余万元,查扣违法食品208.71吨,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2件,从业资格限制人员2名,移送公安12件。药品监管“一店一码”智慧监管系统获评2021全国智慧监管典型案例,成功争取全省药品互联网交易监管系统试点、全省“一店一码”便民系统试点和基层药品网格监管标准化试点。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案件查办数量和罚没款金额均列全省第1,全市38113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实现全覆盖。成品油质量“红黄蓝”分类监管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开展低速电动车、电线电缆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三是放心消费建设再上台阶。指导全市53万家经营业户参与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2641家、无理由退货实体店8836家。扎实开展政务热线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咨询90178件,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2220万元,12345政务服务热线承办事项回访满意度100%。 九、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监督和审核人员配备不到位,法制审核人员队伍亟待加强。对法制工作重视程度不同、工作水平不一;个别县区局法制工作人少事多,在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上不到位、不严谨,具体表现为案件审核把关不严不细、执法办案程序存在瑕疵、处罚文书书写及案卷归档整理不规范、执法监督工作未能有效开展等问题。 (二)行政执法培训系统性不够,培训的形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强化。机构改革后,执法人员面临“技能恐慌”,现有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执法人员普遍感到“不解渴”,执法技能、办案技巧和法律法规解读等各类专业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日常监管与案件查办未能实现有效衔接。当前机关业务科室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缺乏及时有效处置,就案办案,对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缺少分析和总结。而综合执法支队案件来源渠道不畅,案件查办被动等举报,大案不大,新案不新。日常监管与案件查办二者缺少联动。 十、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对存在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情形的,发出执法监督意见书、执法监督决定书,消除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 (二)开展精准化多形式执法培训。从培训“需求侧”入手,坚持“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多维度、多方位、多途径进行业务培训,通过案件互查互评、办理样版案例、参与案件讨论研判、联合办案等形式,促进执法人员及时更新知识结构。 (三)探索执法办案高效模式。充分发挥机关业务科室在各自监管领域专业优势,探索业务科室参与“独立办案、联合办案、协助办案”工作机制,实现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业务深度融合。 特此报告。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