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信息通告
2021年 第14号

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12-0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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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济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方便食品、蛋制品、水产制品、食品添加剂、速冻食品21大类食品675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5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汶上县秦香面馆使用的盘子,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1、泗水县柘沟镇张家小吃铺销售的鸡蛋,甲硝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曲阜市防山口口香蒸包铺销售的韭菜,啶虫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3、曲阜市擀面客牛肉面店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4、济宁市任城区董肖肖食品店销售的草鱼,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5、鞠慧销售的鲜鸡蛋,甲硝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6、张美娥销售的鲜鸡蛋,甲硝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7、济宁高新区呦呦河间驴肉火烧店销售的鸡蛋,甲硝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1、济宁市任城区海宾小吃店销售的鲜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张永全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3、济宁市任城区天罡香油干货店销售的天罡香油,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4、刘志荣销售的白吉馍,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5、济宁市兖州区好再来粥铺销售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6、济宁市兖州区遇见早点部销售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7、济宁市兖州区孙传年饭店销售的发面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8、邹城市有味饼屋店销售的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9、济宁经济开发区声远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新泰市禾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黄酥(红豆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rar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xlsx

             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   

 

(公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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