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济市监罚〔2020〕133号)

发布日期:2021-01-2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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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一览表
案件类别序号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案件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救济途径涉案产品控制处罚机关
化妆品4济市监罚〔2020〕133号山东安丽达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浩鑫染发膏(棕色)案经营的浩鑫染发膏(棕色)(标示生产企业: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批号:622018/08/05-A或GZ2018/08/05-A,详见检验报告中外包装照片),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项目】对苯二胺、对氨基苯酚、间苯二酚,【检验结论】均为“问题项”,检验报告备注“①该产品批件与标签标识一致。②检出标签及批件未标识的染发剂:对苯二胺,对氨基苯酚,间苯二酚。与氧化乳混合使用时比例为1:1(本样品外包装显示的批号前两位字符无法准确辨认,批号为622018/08/05-A或GZ2018/08/05-A,详见报告书所附外包装照片)”。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山东安丽达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11MA3Q8G3M2X杨光文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玖拾贰元整(¥392.00);2.处违法所得2.69倍的罚款,人民币壹仟零伍拾肆元肆角捌分(¥1054.48)。2021.1.13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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