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拟终止7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和拟废止34项地方标准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试行)》有关要求,拟终止7项济宁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见附件1),拟废止34项济宁市地方标准(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至2025年5月23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电子邮箱:jnsjbzh@163.com。 联系电话:0537-3321096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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