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济宁市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济宁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标准制定工作计划,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并归口的《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济宁市地方标准经过多次论证修改,已形成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和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5年4月6日前填写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并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537-3321096,联系邮箱:jnsjbzh@163.com
附件: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