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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我局对济宁市任城区公卿中医综合诊所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济宁市监罚告〔2025〕11号),济宁市任城区公卿中医综合诊所于2025年9月28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举行听证。现就听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5年10月30日9时。 二、听证事项:针对当事人涉嫌使用劣药,未从具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以及违反《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拟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2元;罚款350808.4元的行政处罚。 三、听证地点:济宁市洸河路16号鲁南质检中心大楼8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 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5年10月27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2. 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2025年10月27日17时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本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3. 请参加人员于听证会开始前10分钟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员还应当携带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到达听证地点,参加人员需遵守听证会纪律。 特此公告。 联系人:齐麟 联系电话:0537-3321087 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第二十三届省运会指挥中心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