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
职责履行情况报告 根据《济宁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宁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措施〉的通知》(济环委〔2023〕25号)文件要求,现将济宁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提升党员干部生态环保意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成立工作专班进行专线统筹,全力抓好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保重点任务、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落实。坚持把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党组会议等,健全完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年初印发《济宁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制定年度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计划,将流通环节成品油质量纳入监管范围(我市无生产企业)。充分发挥现场快速检测“灵活、便捷、准确”优势,执法人员采取突击抽查、随机抽样、现场检验的方式,对全市加油站开展成品油快速筛查,2024年完成成品油快速筛查905批次、车用尿素131批次,发现不合格成品油1批次、依法依规罚款8242.31元、没收违法所得988.18元,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维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按职责抓好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管。先后印发《2024年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计量溯源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创新性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计量溯源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262家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156项,已督促县级局对机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2024年5月,联合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同印发《济宁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向县市区局移交案件线索18件,4次向市政府督察室报送工作情况。加大案件查办力度,2024年立案处罚24起,罚没款78万。 四是按职责抓好烟花爆竹产品管控。全面摸排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对照《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等标准规范,对烟花爆竹产品名称、消费类别、产品级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含药量、警示语、燃放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销售包装标识进行检查,全市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48人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424家次。制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计划,安排部署全市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进行抽样检验30批次,覆盖全部批发企业及部分零售企业,目前抽样工作已全部完成,检测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过公众号发布、暗访检查、餐饮管理等方式,加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 五是加强涉环重点产品质量监管和相关业务落实。制定年度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将农用薄膜、塑料购物袋、一次性餐饮具、成品油、车用尿素、挥发性有机物(油墨、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纳入其中进行重点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关产品抽检计划。聚焦生产和销售环节,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产品抽查和快速检测,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销售单位,以及发现的其他质量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处置到位。加强散煤市场管控,对辖区内民用散煤销售点开展全面摸排,累计出动执法巡查7539人次,161家合法煤炭经营单位全部建立档案资料,开展煤炭制品抽检261批次,查处质量不合格煤炭制品案22批次。抓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对我市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固定炉排燃煤锅炉、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等已列入淘汰或限制类的锅炉,禁止办理登记业务,并开展锅炉节能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六是扎实做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相关工作。围绕前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认真梳理市场监管领域相关事项11项,组织全市系统开展自查自纠、风险排查等工作。围绕省第三轮第四批环保督察,按照时效要求提供调阅资料5批、参加访谈交流2次,接收生态环保信访交办件21件,有效受理并办结17件,均认真核查核实、依法查办处置,其中案件线索属实5件、部分属实7件、不属实3件,关停取缔涉案经营单位1家、责令改正7家。对照全市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制定市场监管领域工作方案,从严从实做好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等工作。畅通涉及市场监管系统生态环境问题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调查处理“12315”相关投诉举报问题,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打击了市场监管系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违法行为。 下步,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抓实市场监管领域涉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为全市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