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电梯维保单位告知性登记公告
(2024年7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实施好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告知性登记制度的通知》(鲁市监特设规字〔2019〕6号)要求,为强化全社会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监督,方便电梯使用单位有效查询和选择有资质的单位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引导电梯维保市场良性发展,促进维保单位提高服务质量,现对在我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办理电梯维护保养告知性登记的单位进行公布,详细信息见附件:济宁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告知性登记表。 我局将根据电梯维保单位告知性登记办理情况,及时对告知性登记表进行更新和公布。
附件:济宁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告知性登记表20240701.xlsx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