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 | 1 | 鲁济宁知法裁字【2024】9号 | 伟龙食品有限公司与济宁经济开发区通广百货店之间“饼干(香葱鸡片)”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济宁经济开发区通广百货店存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事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八十一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 济宁经济开发区通广百货店 | 济宁经济开发区通广百货店 | 袁中华 | 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销售侵犯请求人名称为“饼干(香葱鸡片)”的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CN202330307899.1)的产品。 | 2024.6.3 | 立即执行 | 行政诉讼 | 无 | 济宁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