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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4年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4-05-30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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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上午,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爱清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会议精神、全市药品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23年以来的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有关单位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必须深刻把握党中央的战略意图,准确把握当前形势,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质量推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一是准确把握新要求要适应新时代。药品安全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二是准确把握新任务要有新作为。立足“一体两翼”监测评价格局,以主动监测、哨点监测、平台监测推动药物警戒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准确把握新风险要做新贡献。面对创新药械、疫苗、化妆品新原料等新兴领域,加强知识储备发现问题与风险消除隐患。四是准确把握新挑战要有新担当。解决新课题破解新瓶颈,推动济宁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一是牢记初心使命,再创监测评价工作新业绩。达到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的目的,要加强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培训督导、提升信息数量质量,要多做有利于提升预警管控风险能力的工作。二是融入监管大局,谱写监测评价工作新篇章。要全面落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的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将监测评价工作和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调度,用实际行动不断融入监管大局。三是推动提质增效,力求监测评价工作新突破。今后要狠抓报告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各报告单位药械化不良反应信息收集能力,稳住不良反应报告数量这个“基本盘”,科学解决不良反应信息利用质量这个“高位线”。四是提升能力建设,筑牢药物警戒体系规范。健全完善的药物警戒体系和专业化的药物警戒队伍,建立风险处置机制,定期开展风险会商、风险处置、工作通报,畅通信息共享沟通渠道,依法依规压实责任。五是注入新质监测,助力监测评价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国家中心中成药说明书“注意事项”部分遴选标准的建立研究,扎实高效推进省级两个课题的研究项目,助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及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县市区局分管局长、县卫健局、县公安禁毒有关负责同志,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从事监测工作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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