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 第2号 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济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饼干、糖果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酒类、速冻食品、水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乳制品、食糖、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罐头、蜂产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共32大类食品56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共2大类食品1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生物毒素等问题。(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济宁市兖州区君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菜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济宁市兖州区拱极商贸有限公司兴隆庄镇店销售的芹菜和豇豆,噻虫胺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济宁市兖州区孟宪学蔬菜摊位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邹城市天启优佳生活超市销售的扁芸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邹城市广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济宁市任城区高翠华蔬菜店销售的扁芸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济宁市任城区佰美联华胡营社区加盟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金乡县悦天果蔬批发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金乡县其骏购物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物毒素问题 (一)山东和恒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脱胚玉米粉,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山东福万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邹城崇义分公司采购的生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