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举办2023年第一季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质量评估培训暨医疗器械警戒制度试点启动会议
根据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警戒制度试点工作要求,济宁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合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12日,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第一季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质量评估培训暨医疗器械警戒制度试点启动会议,各县市区局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人员和二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人参加会议,共计80余人。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马超科长传达省局医疗器械警戒制度试点工作启动会议精神,并对《山东省医疗器械警戒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济宁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张莹出席会议并提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推动二三级医疗机构器械警戒制度抓到位落到实处。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我省被列为试点省份之一,并承担医疗器械风险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程序等研究工作,这也是党中央对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二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医疗机构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基础上更要强化医疗器械警戒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牵头科室加强对业务科室的引导、指导,齐抓共管,使全院形成监测工作合力;三是强化法律法规意识,二三级医疗机构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法定义务。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履行好自己的法定义务。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作为十四五重点监测单位,要加强数据拓宽收集范围,加大收集力度,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作为国家哨点医院,要起到示范引领、龙头作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切实增加责任意识,在不良事件监测和器械警戒制度建设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对照省级考核指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各县市区和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具体数据进行分析,并对第一季度的不良事件监测报告进行现场质量评估。
我市将以此为契机,认真分析总结,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扩大监测覆盖面,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