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 第11号 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济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共28大类食品77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调味品、蔬菜制品等5大类食品20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其它污染物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鱼台霁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鱼台县思宇烟酒副食门市部销售的梨,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泗水县圣水峪镇维心蔬果超市销售的韭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泗水县圣水峪镇强盛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泗水县圣水峪镇张勇食品百货店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山东汇客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姜,噻虫胺和噻虫嗪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山东汇客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噻虫胺和噻虫嗪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金乡县金伯爵副食部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金乡佳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邹城市百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曲阜市逵泉路瑞轩生活超市销售的芒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曲阜市韩建荣水果批发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梁山县刘新安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土豆,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梁山县王正明生肉经营部销售的生猪肉,恩诺沙星和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金乡县金伯爵副食部销售的疙瘩咸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胡萝卜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其它污染物问题 (一)曲阜聚财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自消毒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曲阜聚财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自消毒餐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泗水县高峪镇华宸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滕州市喜得利食品厂生产的蓝莓苏打碳酸饮料(生产日期/批号:2023-4-18,规格型号:500ml/瓶),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邹城市峄山佳如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泗水天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酿生抽(生产日期/批号:2022-08-26,规格型号:800ml/瓶),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