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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市级授权发明专利
资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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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全市有关专利权人:

根据《济宁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济市监字〔202274号)规定,现开始受理2021年度市级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工作,有关通知具体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专利权利人为济宁市辖区内的机关团体、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和有经常居所的个人,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2111日至1231日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两个及以上专利权人,在签署《专利权共有人同意书》基础上,仅一个专利权人可申报资助资金。

二、资助标准

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已经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最高不超过2000/件;其中,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授权发明专利,最高不超过5000/件。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已经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最高不超过10000/国家(每件专利最多资助五个国家)。

以上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费用的50%

三、申报方式

由专利权利人向所在地的县级市场监管局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县级市场监管局整理并审核申报材料后,连同汇总表报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余纸质版(需盖章)材料邮寄至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四、提交的材料

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1.《济宁市专利一般资助申请表》1份;

2.专利证书首页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职务发明);

4.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职务发明)。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1.《济宁市专利一般资助申请表》1份;

2.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职务发明);

4.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职务发明);

5.发明专利证书应附带证书译文,对出具证书译文的机构不作要求,但要保证译文的真实性;否则无效。

五、受理时间

即日起工作日期间均受理申报材料,810日申报截止,812日前将纸质材料寄出。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单位: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人:艾博文

联系电话:0537-3321083

    箱:jnzscqgz@163.com

邮寄地址:济宁市太白湖区省运会指挥中心B0520房间

    编:272100

       

附件  附件1   申请表.doc

附件2    汇总表.xls

附件3  共有权利人同意书.doc

附件4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济宁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81    

 

(此件主动公开)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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