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2年第5号 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济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水产制品、食品添加剂31大类食品855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4大类食品1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邹城市伟龙餐饮部使用的自消毒盘子,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山东合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邹城贵和店使用的自消毒小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鱼台分公司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筷子),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4、鱼台县格林豪泰快捷酒店使用的直径24cm自消毒餐具(盘子),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5、汶上县川宏花甲米线店使用的的自消毒餐具(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1、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三十七商务酒店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济宁艺仁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嘉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梁山县惠亿家超市销售的香蕉,腈苯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梁山县惠亿家超市销售的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梁山县新妍大虾火锅店销售的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泗水县佳佳乐综合批发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7、泗水县华村镇欣佳和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1、济宁市任城区李盟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嘉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邹城市诚惠隆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为开封市旺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素毛肚,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3、曲阜市书院孔祥青快餐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济宁市任城区信和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为济宁市味乐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加盐味精,谷氨酸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嘉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属性: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