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 | 1 | 济市监罚【2021】78号 | 济宁市国源调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本局从国家食品安全信息系统领取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显示,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22日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济宁市国源调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5月3日生产的“味极鲜特级酱油”(规格:1L/瓶)经检验,全氮(以氮计)项目实测值1.10g/100mL,符合酱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符合产品明示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要求,产品与标签内容不符,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报告编号:SC20210623001)。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济宁市国源调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811328448685G | 赵书爱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38元; | 2021/9/6 |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无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