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1年 第3号

发布日期:2021-08-11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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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济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 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冷冻饮品、 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婴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方便食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食盐、水产制品、食品添加剂、速冻食品32大类食品990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7大类食品2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质量指标不达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1、微山县昭阳种家油坊生产的大豆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微山县红星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万荷福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1、济宁高新区咱家生活超市销售的来自济宁市蔬菜批发市场购进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2、济宁高新区咱家生活超市销售的来自济宁市蔬菜批发市场购进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3、济宁高新区老李蔬菜销售店销售的来自西马地蔬菜批发市场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4、微山县夏镇张存新青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汶上县连振大酒店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6、汶上县新中都农贸市场(王天池)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7、汶上县令鲁蔬菜销售中心销售的油麦菜,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8、汶上县绪辉蔬菜水果销售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9、济宁亿镓隆商贸有限公司汶上县第二十二分公司销售的黄瓜,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10、汶上县延才瓜果蔬菜经销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11、鱼台县张凯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2、邹城市春泉利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蒜薹,腈菌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3、梁山县梁山乐君购物广场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1、微山县夏庄镇惠友生鲜超市销售的米花糖(米球.米块),糖精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微山县戚城调味品加工坊生产的甜面酱,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汶上县旺南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安徽省豆花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腐佬五香豆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4、汶上县家和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为安徽省豆花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豆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1、微山县夏镇御膳煌三汁焖锅店使用的小碗(自消),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微山县阿婆火锅城使用的餐盘(自消),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汶上县乐顺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普宁市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式樱桃味梅肉,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4、汶上县刘记麻辣香锅使用的杯子,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5、济宁香港大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湖分公司使用的消毒餐饮具(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6、济宁市兖州区方家水饺馆使用的来自兖州区晟新餐具消毒中心的消毒餐饮具(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核查处置完毕。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2.食品安全抽检合格信息.xlsx

          3.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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