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济市监罚【2021】54号)

发布日期:2021-07-07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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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一览表
案件类别序号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案件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救济途径涉案产品控制处罚机关
食品1济市监罚〔2021〕54号济宁市任城区盛源蔬菜批发商行(王见国)经营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当事人销售的生姜经检验结论为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及《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涉案货值计人民币313.72元,违法所得148.72元。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济宁市任城区盛源蔬菜批发商行(王见国)92370811MA3EK96Y57王见国 1、违法所得计148.72元;
    2、罚款人民币2100.00元整;
    上述罚没款合计2248.72元。
2021.07.2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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