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 | 1 | 济市监罚【2021】50号 | 山东澳麦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山东澳麦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21年1月15日生产、规格700克(原680克+赠20克)/袋的“齐香斋”牌即食燕麦片,经抽检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GB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部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检验报告编号:JS2021MGC0026)。核实,2021年1月15日共生产“齐香斋”牌即食燕麦片92袋,规格700克(原680克+赠20克)/袋,其中实验室留样12袋,按单价11.3元/袋的八折(即实际销售价格是9.04元/袋)销售给东台市兴邦贸易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1323718615P)80袋,共收货款723.2元(有收款票据),成本价是5.59元/袋,成本共计514.28元(有成本核算说明),利润收入208.92元。上述涉案产品货值831.68元,获利208.92元。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异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山东澳麦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8827517596241 | 邱亚东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8.92元;2.没收即食燕麦片7袋;3.并处罚款65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65208.92元。 | 2021年6月21日 |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没收,同时监督销毁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