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济市监罚〔2021〕31号)

发布日期:2021-05-13 09:32
浏览次数:
字号:[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一览表
案件类别序号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案件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救济途径涉案产品控制处罚机关
药品1济市监罚〔2021〕31号济宁鸿鑫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安心大药房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2021年3月18日,在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计算机系统显示金匮肾气丸购进2次(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19031032批5盒;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0644批10盒)共计15盒,库存15盒,未销售。店内实际库存19031032批2盒,20200644批10盒,与计算机系统数据不相符,实际销售的3盒未开具销售凭证,没有销售记录。替硝唑片(浙江杭康药业有限公司,批号:30200401)购进3次共计15盒,2020年9月22日至10月11日、2021年3月18日,共销售13盒,计算机系统库存2盒,实际库存2盒,未开具销售凭证。你单位提供的上述两个品种的入库验收记录“供货单位”项下不是实际的供货单位,即:济宁鸿鑫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1.警告;2.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济宁鸿鑫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安心大药房91370883MA3RUNBX31赵从丽警告2021.5.10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