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济市监罚〔2021〕30号)

发布日期:2021-04-23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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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一览表

案件类别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途径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产品质量

2

济市监罚〔202130

济宁道新电动车业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案

济宁道新电动车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经检验为不合格的产品。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济宁道新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91370811MA3C09A44T

 

汤美华

1、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3、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2967元。共计罚没款3067元。

2021.4.19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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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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