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工作。2020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济宁市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市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为总结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经验,进一步巩固扩大应用成果,实现对电子营业执照互信互认和多场景应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效能,现就进一步做好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的重要意义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推进,电子营业执照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对全面推进网上办事,提升服务能力、服务效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范围 电子营业执照主要应用在线上扫码登录、线下出示执照、电子签名和电子营业执照打印等方面。 (一)线上扫码登录。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到应用系统,实现基于电子营业执照的身份认证功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可以替代用户名/口令、手机的动态验证码、数字证书等应用登录认证方式。 (二)线下出示执照。 1. 执照存档。企业办理业务时,窗口工作人员用扫码枪扫描出示的电子营业执照条形码或二维码,系统自动调取“电子营业执照信息”,关联至申请材料,政府部门需要留存营业执照影印件的,可以直接下载打印电子营业执照或留存电子营业执照,不再需要企业提供纸质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照面信息获取。企业办理业务需要采集营业执照照面信息时,可以通过自行扫码登录或线下窗口扫码枪扫描后从电子营业执照中直接获取照面信息,减少人工录入操作,提高数据准确性。 3. 执照出示。企业办理业务需要核验资质证照时,向办事工作人员出示电子营业执照,工作人员用扫码枪扫描出示的电子营业执照条形码或二维码,业务处理系统将收到企业身份真实性的验证结果,包括企业的电子营业执照信息及办事人员的授权信息。政府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企业可出示电子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在线进行验证,替代纸质证照核验。 (三)电子签名。企业在网上办理业务时,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对业务数据进行电子签名,政府部门通过验证该电子签名可以确认该业务行为确为该企业的自主行为。 (四)电子营业执照打印。企业可自主通过电脑端“电子营业执照服务专区”或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电子营业执照代替纸质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持续深化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本级涉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应用业务系统,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深度融合,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市级及以下政务自建系统、网上办事大厅、业务APP等办事平台对接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线上扫码和线下亮照应用。凡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实现营业执照证明事项全面电子化。(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深化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商领域的应用。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鼓励网络交易经营者链接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公示其营业执照信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力度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商领域的应用,引导企业在电商平台以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资质认证材料,公示电子营业执照的展示链接和标识图标,方便社会公众点击网站上公示的电子营业执照亮照图标对该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进行真伪查验。(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深化电子营业执照在行政执法检查领域的应用。一是明确企业亮证经营方式。企业在经营场所中公开展示电子营业执照,等同于悬挂纸质营业执照,视为已履行亮照经营义务。二是推进监督检查、执法检查系统接入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现场执法、检查过程中,行政相对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爱山东”等“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出示电子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在线进行验证,替代纸质证照核验。(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扩展电子营业执照在社会化服务领域的应用。社会化服务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电子营业执照社会化便利应用,督促所属机构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一是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服务领域的应用;二是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商业银行服务领域的应用;三是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其他社会化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的下载和使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后首次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以及办理变更登记后重新领取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各级登记机关市场主体登记窗口要摆放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及使用宣传页,并纳入“大礼包”一并发放。市场主体设立或变更后主动引导其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并通过回访、业务办理、短信告知等多种途径宣传电子营业执照的下载应用。各级各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执法检查等过程中要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下载并出示电子营业执照,提高电子执照的下载使用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各级各部门应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工作推进落实到位。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接省市场监管局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的接入申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电子营业执照发放、领取和应用的宣传推广,市大数据中心按照应用接入模式,提供电子营业执照相关应用系统的政务云资源,并在系统建设项目立项、论证上予以支持,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做好本领域电子营业执照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强化应用支撑。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梳理涉企服务事项清单和业务办理流程,明确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环节和场景,逐步扩大应用范围,不断提升“全程网办”法人事项占比;认真开展现有网上办事和业务办理系统改造和对接工作,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配齐支撑电子营业执照扫描识别设备(如二维码扫描枪),支持申请人办理业务时通过微信、支付宝、“爱山东”“爱山东济时通”等掌上服务出示电子营业执照;对各类自助办理、移动执法等设备进行电子营业执照识别优化改造,支撑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做好业务人员操作培训工作,高效准确引导企业申领电子营业执照;同时梳理相关应用场景、编写相关应用指引、修改相关办事指南,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海报、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电子营业执照的便利性和易用性,提高市场主体对电子营业执照的认知度和使用率,积极引导更多的市场主体在各项涉企政务服务、执法检查、社会化服务及日常经营活动中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并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不断完善应用工作,解决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 业务系统接入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申请的,请填写《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接入信息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邮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清单(附件2)及应用场景服务指南请于10月20日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一并报送。 联系电话:3321031,邮箱:jndjf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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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