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济市监罚 〔 2020〕 54号)

发布日期:2020-09-11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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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一览表
案件类别序号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案件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  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救济途径涉案产品控制处罚机关
食品
济市监罚〔2020〕54号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芹菜案  当事人销售的芹菜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检验结论为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条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条之规定。济宁市任城区王建强蔬菜商行(王建强) 92370811MA3K65269F  王建强1、没收违法所得250.00元;
    2、罚款人民币370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3950.00元。  
2020.09.07/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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