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30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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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的相关指示要求,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入纠正“四风”和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就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纪律意识,严格遵守纪律要求

全局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市委锲而不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和恒心,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讲规矩、知敬畏、守底线,自觉从身边典型案例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特别是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企业食堂等接受“一桌餐”宴请;严禁违规接受监管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编织“关系网”,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向监管服务对象敛财。

二、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党(总)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要树牢“四个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各党(总)支部书记、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坚持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通过打电话、发信息、打招呼等各种方式,把纪律相关要求传达到所属每名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做好表率,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

三、加强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

要进一步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廉政纪律的廉洁提醒和督导检查。“五一”节日期间,各党支部书记在各自党支部成员微信群通过发送廉洁提醒信息、转发典型案例等方式,做到常提醒;对发现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并上报。

对于顶风违纪问题,市局将一律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始终保持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不断营造“亲清”的政商关系、“清净”的上下关系、“清爽”的同志关系。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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