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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宁市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
“清零”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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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市监字〔2020〕108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

“清零”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快速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和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市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济宁市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并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及工作措施。

联系人:王伟、王前英 联系电话:0537-3321083 邮 箱:jgzscqgz@163.com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9日

济宁市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

“清零”行动实施方案

为快速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和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结合我市拥有发明专利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认真落实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为基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统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深化体制建设创新,完善创新创业机制,大力挖掘企业专利申请资源,促进企业的核心技术转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优势,不断提高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的拥有量和质量,为济宁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任务目标

为确保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顺利完成,我市将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强化知识产权信息运用、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增强知识产权发展理念,确保“清零”行动取得行之有效的成果。同时我市高度重视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把“清零”行动作为快速提高本地区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的重要工作来做,通过掌握本地区发明专利零申请企业情况,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实施范围

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即针对本市区域内注册的有研发活动而从未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制定“清零”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从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行业骨干企业入手,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专利“清零”工作。专利清零活动具有长久而深远的意义,无论是从区域创新、企业创新、产业创新来说,都受益颇多。

四、具体措施 (一)调研摸底,确定名单。对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行业骨干企业创新情况进行细致的调研摸底,总结分类“零专利”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研判,确定最终的专利“清零”企业名单,建立信息库。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未申请过发明专利的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1),于11月30日前推荐3-4家具有创新潜力、有意愿的高新技术企业报送市局,市局根据推荐情况,确定30-50家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清零”对象。

(二)加强宣传,主动服务。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做好高新技术企业专利“清零”行动的宣传和指导工作,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发企业科技人员的创业热情。要宣传贯彻知识产权政策,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调动企业参加“清零”行动的积极性。同时积极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合作,共同组成知识

产权服务团,为“零发明专利”企业提供业务指导,向企业管理者普及知识产权知识与意识,帮助企业了解专利申请流程,促进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增长。

(三)加大资助,促进转化。加大对企业首件发明专利资助力度,其中,更加注重对高价值专利、专利零突破企业、专利大户的奖补力度,不断扩大企业的发明专利覆盖面,实现专利从数量布局转向质量取胜。同时积极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落实到位,通过宣传、培训将企业拥有高质量的发明专利进行质押,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发明专利的有效运用,激发企业对发明专利创造的积极性。

(四)强化保护,提高意识。落实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要求,加快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综合运用行为保全、惩罚性赔偿、强制措施、失信人黑名单、刑事制裁等措施,对严重、恶意侵害知识产权和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同时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五)跟踪回访,形成常态。在对企业指导培育之后,定期对未申请过专利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回访,督导专利申请进度的同时,继续帮助企业解决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发明专利“清零”工作卓有成效;对已经获得发明专利的企业也要进行跟踪指导,促进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的稳步提

升,争取享受更多的政策红利。每个月跟踪回访一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及发明专利申报情况,形成常态。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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