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一览表 |
案件类别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途径 | 涉案产品控制 | 处罚机关 |
食品 | 1 | 当场行政处罚2020-102号 | 使用不合格消毒餐饮具案 | 当事人使用的消毒餐饮具经监督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 | 警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 兖州区方家水饺馆 | 92370882MA3JY76K6T | 刘伟苓 | 警告 | 2020.10.21 | /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2 | 当场行政处罚2020-99号 | 使用不合格消毒餐饮具案 | 当事人使用的消毒餐饮具经监督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 | 警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 济宁中膳健康有限公司 | 91370800MA3PU0QM4A | 陈小君 | 警告 | 2020.10.12 | /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3 | 当场行政处罚2020-100号 | 使用不合格消毒餐饮具案 | 当事人使用的消毒餐饮具经监督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 | 警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 香港大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湖分公司 | 91370800MA3PTG6M53 | 杨新凤 | 警告 | 2020.10.12 | /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4 | 济市监罚〔2020〕53号 | 经营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案 | 当事人销售的韭菜经监督抽检,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 | 山东爱客多商贸有限公司红西店 | 9137081178347738X | 房淼 | 免予行政处罚 | 2020.10.16 | /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5 | 济市监罚〔2020〕74号 |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山楂木案 | 当事人单位销售的山楂木经监督抽检,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 | 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济宁购物中心 | 91370800580425047Y | 姜涛 | 免予行政处罚 | 2020.10.16 | /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6 | 济市监罚〔2020〕75号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花生案 | 当事人位销售的花生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 | 泗水华联超市有限公司 | 913708317554039000 | 刘艳 | 免予行政处罚 | 2020.10.16 | /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