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库
企业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接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通知,为了实现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培育精准服务,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我省建设了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库,现将组织企业申报入库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入库遵循自愿申报、初审推荐、集中审核的原则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申报企业名单(附件1)通知企业申报,市局负责进行企业信息初审和对符合条件企业的推荐。 二、申报企业范围应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获得过国家和省级专利奖最高级奖项的企业。 三、企业入库条件符合《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库管理规程》(附件2),系统对入库企业进行B、C分类,申请A类企业需在入库信息填报时填报,经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考察审核确定。申报企业不符合条件时系统自动拒绝。 四、企业申报入库流程 (一)申报。各县(市)区根据申报企业名单动员企业积极申 报,企业申报根据《优势企业库--企业操作手册》(附件3)注册登入系统,如实填写数据信息。 (二)初审。按照入库企业标准条件,市局通过系统“企 业核审列表”对企业申报数据信息进行审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择优推荐。 (三)入库。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对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核, 根据提报情况考核审定A类企业,确定企业入库名单。 五、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认真组织动员企业申报,指导企业填报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申报截至时间为11月13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系统登陆入口:登录“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官网(www.sdipo.net)-“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库” 省中心联系电话:0531-88198623、88198528 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531-88198587、15562690103 济宁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0537-3321083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