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对基层执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0-01-08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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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特点之一就是监管重心下移,由执法人员分组监管,开展日常巡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管理。这也意味着,每一位执法人员,需要监管所辖区内原本工商、食药、质监三个部门所涉及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相关事宜。解决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以监管单位明确监管职能,以期实现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隐患,推动监管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监管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面对整合后遇到的各类问题、各种矛盾,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责任重大。实行商事制度改革后对企业简政放权主体数量大幅攀升,交易行为日益复杂。但是合并后三局仍沿用原来的监管模式,是一项耗时耗力的工作,基层人手紧缺,业务能力不够,满足不了目前监管市场和服务市场主体的需求。同时,此次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任务量大,效率要求高,基层监管干部在思想层面未能及时跟上改革节奏,再加上基层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业务能力有限、可用人手少,对于“抽查”方式的接受程度尚未达到履职要求。“抽查”方式的相关培训亟待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理论和实际执法能力的培训,实际执法能力能否采取市局抽调挂职,通过实际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水平;建议市局对三个功能区局执法力量统一调度,增加人员,以期解决功能区局执法和监管人数编制少,力量不足的问题。

(济宁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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