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0年 第4号 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济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市市场监管局在餐饮环节、流通环节、生产环节组织抽检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盐共32大类食品共1104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1092批次,不合格产品12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及不合格项目。 (一)泗水县高峪镇振轩超市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新泰市兴泰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三年陈醋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泗水县星村镇王府农家院加工/自制的筷子(自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泗水县星村镇王府农家院加工/自制的盘子(自消毒)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泗水县中册镇惠多超市标示生产企业为费县北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情人梅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泗水县泉林镇廷州粮油购销店外购的大豆油酸价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曲阜市宝泰快餐店的自消毒复用餐具(大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曲阜市德甲超市销售的芸豆氧乐果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曲阜市颜记生鸡店销售的乌鸡肉氧氟沙星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曲阜市桂英蒸包铺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曲阜市农家清香全羊馆的筷子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一)曲阜市柒柒小笼包店的茄子氧乐果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二)嘉祥县青田联华购物中心销售的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