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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9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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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函201972号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2019年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8日

 

2019年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工作计划

 

  2019年,全市食品流通监管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食安济宁”建设为统领,以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为主线,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不断推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

 一、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一)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进程和安排,做好《冷冻冷藏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展销会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传培训等工作,督促食品销售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经营主体加强过程控制,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对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者落实自查、进货查验及记录等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试。

 二、强化重点监管

(二)全面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排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强化对食品销售者依法经营的指导,加大对销售儿童食品、散装食品、日常大宗消费食品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来源不明、标识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劣质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加强对农村市场食品供货商的监管,大力推动落实“一票通”等追溯制度,提升农村地区供货商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指导各县(市、区)对食品摊点进行监督管理。

(三)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安全监管。落实总局、省局和市食安委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围绕开学季等重要时段,对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两超一非”等问题食品整治力度。

(四)加强散装食品销售监管。针对散装食品销售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开展专题会商,研究制定规范散装食品销售制度性文件,加强对散装销售食品的监管。

(五)强化入网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县(市、区)对入网经营者实体店的监督检查,对现场检查中发现入网食品销售者无法联系的,通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督促其采取控制措施。

 三、实施示范提升行动

(六)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严把流通主渠道,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督管理,全面巩固“四个一”建设成果,督促批发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严格 落实主体责任,严把食用农产品准入关,主动发现、处置食用农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七)持续开展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继续争取省局和省财政支持, 严格落实创建验收标准,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过程的指导,完成第二批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工作任务。

(八)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根据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工作安排,统筹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开展“放心肉菜”商超公开评价,督促大中型商超落实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食品安全自查等食品经营工作规范,加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抽查考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全年至少评价2家,评价工作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及媒体参加,鼓励探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公开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要主动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的处置措施。在公开评价基础上,组织开展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

 四、强化准入准出衔接

(九)扩大“双证制”实施范围。深入实施韭菜双证制管理, 规范合格证使用,严把市场准入关。联合畜牧部门,启动鸡蛋“双 证制”管理试点,突出源头管控、市场倒逼和过程追溯,不断完 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十)加强市场销售畜禽水产品监管。加大对畜禽肉品、水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经营注水肉、含有“瘦 肉精”的肉及肉制品等行为,以“三鱼两药”为重点,持续打击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行为。配合畜牧兽医等部门开展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五、提升监管效能

(十一)加大风险防控力度。根据总局和省局部署推动流通环节风险分级管理。进一步开展风险信息交流,定期组织风险会商会,开展专题风险会商。继续针对重点场所、重要时段、重点品种开展风险排查,组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应急抽检监测。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搜集舆情信息、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处置。

(十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机制,配合制定市级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采用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督促指导县(市、区)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十三)加强社会共治。组织开展“食安专家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食安科普知识宣传,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六、强化自身建设

(十四)开展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开展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落实总局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操作手册规定,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能力水平。采取交流互查、现场观摩、省外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食品流通监管工作经验交流。

(十五)加大调研指导力度。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 深入基层监管一线开展调研,总结监管措施,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十六)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抓党建促监管”的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四型机关建设,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十七)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求真务实, 狠抓落实,推进工作作风转变,打造“积极作为、勇于担当、高效专业”的监管干部队伍。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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