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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30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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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市监字2019〕70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30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

 

2019年,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工作遵循,以规范提升为主线,强化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风险防控和问题治理,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双规范提升”行动

针对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每县局每年确定30家风险高、问题多的企业和50家加工小作坊(以糕点、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粮食加工品为重点),自选动作,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进行规范提升。争取三年时间,通过规范提升行动,停产、注销一批问题企业和小作坊,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基本达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的目标。

各地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规范提升企业和小作坊名单,确定任务目标、具体工作措施和标准要求,确保工作成效。

请各县局于5月20日之前,将2019-2021年(分年度)规范提升企业和小作坊名单报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备案。市局将根据县局工作计划,每年年底前,对各县局规范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企业自查制度。围绕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主动报告食品安全风险,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制定风险防控模板和风险清单,指导企业做好自查。企业年度自查率达到90%以上,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年度自查率达到100%。

二是强化生产全程控制。督促企业加强原料采购验收及精准投料控制,实施生产过程关键环节控制,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加强检验、贮存、运输和交付控制。今年要重点加强对以农畜产品为原料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乳制品、肉制品等企业原料监管,严防问题原料进入生产加工环节。鼓励食品生产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三是开展管理人员考核。根据《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要求,指导各地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抽查考核。探索开展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同步组织开展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考核。

四是完善追溯体系建设。要结合规范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全面准确记录食品生产过程信息,重点记录原辅料采购信息、关键控制点信息、食品出厂检验和销售信息。规范追溯信息的采集和录入方法,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确保追溯体系有效运行。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白酒、葡萄酒、茶叶、阿胶糕、食品添加剂等10类重点产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成覆盖率不低于50%,其中规模以上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的不低于50%。食品添加剂、阿胶糕2类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实现全覆盖。

三、强化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收集梳理监督检查、抽检、投诉举报等发现的风险、问题,分析掌握全市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及时调整完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与防控措施清单。坚持风险会商制度,准确研判食品安全风险,根据风险等级及时发布风险警示信息。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控,指导各地及时妥善处置食品生产突发事件。

二是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结合监督抽检、日常监管等,及时调整企业信用风险等级,确定监督检查频次。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各县局制定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目标、内容、频次和时间安排,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加强日常监管与许可的衔接,对新获证企业3个月内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三是持续开展飞行检查。加大市级飞行检查力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市局突出高风险、大企业、问题多的企业为重点,今年力争完成不少于50家企业的飞行检查任务。采取“一事双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基层监管部门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建立问题通报制度,实现监管合力。

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继续抓好蛋白饮料、风味饮料标签虚假标示、桶装饮用水、粉丝粉条面制品、食品加工聚集区等专项治理。各地可根据辖区实际,自主选择本地主导品种或高风险品种开展专项治理,继续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两台账”制度,防控食品添加剂“两超”、掺杂掺假、标签虚假标识等重点问题。全面治理以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或治疗功能的虚假宣传活动。

五是加强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对产品连续抽检不合格或者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食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探索开展信用监管,扩大联合惩戒效果,增加企业违法成本。

四、加强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乳制品安全监管。监督乳制品企业落实生鲜乳“两证一单”(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生鲜乳交接单)查验和入厂检验,建立自建自控奶源和追溯体系,积极实施 HACCP管理体系,努力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乳企原辅料管控率达到100%,乳制品自检自控率达到100%。

二是加强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肉制品企业(包括畜禽罐头和速冻肉制品企业,以及其他以畜禽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者)严把原料进货关,履行进货查验主体责任。严禁肉制品生产企业采购或者使用无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及注水、注胶、病死、来源不明或记录不全等畜禽肉。严格按标准规范生产,严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以猪肉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的监管,配合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加强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食用植物油企业严格原料油料进货查验,加强生产过程管控和成品出厂检验。重点解决食用植物油生产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薄弱、标签标识不规范、塑化剂污染等问题。

四是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整治白酒添加甜味剂、酒类标签标识以及虚假宣传等问题,督促酒类企业严格外购原酒、食用酒精进货查验,加强甲醇等项目出厂检验,建立全程追溯体系。

五是开展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行动。开展小作坊监管调研,全面分析小作坊生产和监管现状,健全小作坊监管档案,加大抽检力度,督促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规范产品标签,不断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积极推进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建设,引导小作坊提档升级,有效提升小作坊监管工作水平。

五、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结合食品生产监管新形势和新任务,开展食品生产监管法规制度宣贯和监管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落实廉政工作要求和廉洁自律防范措施,规范监管工作行为,防控廉政风险和履职风险,守住底线。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大考核督导力度。将企业规范提升、日常监管、专项治理、食安创建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有效落实。

三是加强社会共治。推进“食安”创建,全面完成2019年“食安山东”创建任务。泗水县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放心食品生产基地迎检和验收工作。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地方政府、技术机构和行业协会的协调配合,推进形成食品生产监管合力。推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参与食品生产安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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